各位同学:
现转发教务部《关于开展2014学年学生辅修、修读双专业及双学位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主修、辅修和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中大南方教务〔2013〕148号)的规定,我院从即日起开展2014学年学生辅修、修读双专业及双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在读学生均可申请辅修、修读双专业及双学位。辅修可申请修读全院所有年级具有接收辅修申请计划的专业,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只能申请修读学生所在级开设的具有接收双专业、双学位计划的专业;
2、辅修、双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修读,双学位专业必须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修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见附件3);
3、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在1.5及以上者。
二、申请程序
1、欲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及双学位的学生需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修读双专业申请表”或“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请见附件,表格可于教务与科研部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并到本人所在系办公室开具成绩单,于2014 年10月24日(周五)前将申请表和成绩单交至本人所在系办公室。
2、各学生所在系办公室请于2014年10月29日(周三)前对申请辅修、双专业及双学位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表及审核汇总表送至学生申请修读专业所在系办公室;
3、各系于2014年11月3日(周一)前将拟接收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名单及学生申请资料报送教务与科研部;
4、教务与科研部于2014年11月7日(周一)公布本次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通过名单。
三、收费说明
1、修读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辅修、双专业及双学位收费标准》);
2、辅修非学生所在级的专业需按修读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3、申请辅修、选读双专业或双学位的学生,申请修读课程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如因学生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学习的,所缴课程费用不予退还。请各系接受学生申请时予以说明。
四、其它事项
1、各专业辅修教学计划、双专业和双学位教学计划可到相关系办公室查询。
2、成功申请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选课。
3、相关事宜请参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主修、辅修和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4学年各系接收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学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2辅修、双专业及双学位收费标准
附件3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表
附件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附件5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修读双专业申请表
附件6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