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2015-2016-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学院教务部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7月2日——7月15日进行。为严肃考试秩序,确保每位考生能够正常、顺利地参加考试,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生凭“三证”原件( 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之一进入考场,如无证件,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必须 按照上课时间/班级分开坐在教室左半部分和右半部分(左、中、右三部分)。
二、根据学院考试规定,禁止考生在考场内违规携带、使用通讯、摄像等电子设备,否则以作弊论处。
三、考生需自带考试相关文具和用品,具体包括: 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收音机和手表,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如课本、复习资料、草稿纸等)不允许带入座位,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均以作弊论处。
四、考生必须 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期末评教。评教时,用 黑色签字笔填写“课程名称”和“教师姓名”栏目,用 2B铅笔填涂评教指标的相应选项。
五、考生将其所在 签到表所列相应序号标于答题纸首页左上方重修、补修学生在答题纸左上方另标明“重修、补修”,并在签到表上补上自己名字。
六、听力考试的 放音时间:英语听力(四)7月4日9:15——10:00;英语听力(二)7月7日9:15——10:00, 听力考试音频:FM78.2。请考生自备耳机,不得将收音机调至外放模式影响其他考生。
七、考试安排表
附件1: 2015-2016-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补修名单
附件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班考试的学生名单  
附件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分班考试的学生名单

重修、补修的学生考试时间安排跟随平时上课的班级一起进行考试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否则正式考试时出现禁止入场或被认定违纪等问题,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外国语言文学系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