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9

外国语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根据学院教务部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7月1日——7月14日进行。为严肃考试秩序,确保每位考生能够正常、顺利地参加考试,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生凭“三证”原件(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无证件,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必须按照上课时间/班级分开坐好。
        二、根据学院考试规定,禁止考生在考场内违规携带、使用通讯、摄像等电子设备,否则以作弊论处。闭卷科目考试: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如课本、复习资料、草稿纸等)不允许带入座位;开卷科目考试:仅允许携带纸质版资料,一经发现电子词典、电脑等一切电子设备均以作弊论处。
       三、考生需自带考试相关文具和用品,具体包括: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收音机和手表。
       四、考生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期末评教。评教时,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课程名称”和“教师姓名”栏目,用2B铅笔填涂评教指标的相应选项。
       五、考生将其所在签到表所列相应序号标于答题纸首页左上方。重修、补修学生在答题纸左上方另标明“重修、补修”。请重修学生在签到表上补上自己名字。
        六、听力考试的放音时间:高级英语听力7月4日15:15——16:00;英语听力(II)7月5日15:15——16:00,听力考试音频:FM78.2。请考生自备耳机,不得将收音机调至外放模式影响其他考生。请在开考前检查好自己的收音机设备是否正常使用。考试期间,由于考生设备导致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试安排表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2: 法语听力(一)和初级日语听力(二)、法语听力(三)和中级日语听力(二)分班考试名单
        附件3:2016-2017-2重修申请表汇总2017.3.16

       重修、补修的学生考试时间安排跟随平时上课的班级一起进行考试,如果重修课程与原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请办理重修课程缓考。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否则正式考试时出现禁止入场或被认定违纪等问题,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外国语学院行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